第一条 为了促进老师更好的指导、帮助本科学生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正确引导学生成长成才,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在学生学业发展和成长过程中的指导作用,进一步规范我院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细则,依据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管理办法》(中南大教字【2022】27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特修订本细则。
第二条 班级导师是学院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力量,担负教书育人、落实教学管理等职责,主要工作任务是为所在班级学生开展专业认知与发展、学业规划等方面教育,加强学生修业学习过程中监督和指导。
第三条 班级导师选聘的基本条件为:
1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,热爱教育工作,关爱学生,工作责任心强,具有奉献精神,为人师表。
2、专业知识丰富,具备相关专业背景,熟悉教育教学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,熟悉学生成长成才规律,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、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生学业指导能力。
3、每个行政班配备一名班级导师,聘期每届四年,从新生班级开始聘任并履行职责,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更换班级导师。
第四条 班级导师的主要职责
1、开展入学适应与专业教育。帮助学生了解所在专业(类),介绍专业(类)特色和发展前景,激发学生的专业兴趣,指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专业思想,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思维方式。
2、进行学业规划教育。根据学院本科专业全程培养方案,制定课程学习计划,指导学生选课,引导学生参与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,做好学生参与调整修读专业、专业分流以及推免等工作的指导。
3、加强学业监督和指导。根据学校、学院要求,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监督、检查、评估和指导。及时关注班级学生学习状态,经常与任课教师、本班学生沟通,及时了解学生上课和教师讲课情况,帮助提高教学质量。
4、组织生涯规划教育。引导学生了解专业前景、社会需求,正确评价自我,确定个人发展目标,科学合理规划大学生活。
5、根据学校、学院的工作要求,协助做好班级本科教学日常管理工作,积极对本科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。
第五条 班级导师工作要求
1、加强对学生学业指导。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有关全程培养方案介绍、课程选读、专业教育等方面的专题会议或活动。
2、加强对学生个性化指导,帮助学生制定个性化成长规划。每学年与所带班级每位学生至少谈话一次,及时掌握学生学习生活状态。每学期与上学期考试不及格学生至少谈话一次,帮助学生分析原因,解决问题。
3、积极参与班级活动,加强班风和学风建设。每学期组织有关学习态度、学习目标、学习方法等方面的教育活动至少一次,参加本班学生集体活动至少两次。
4、积极参与各类教学检查活动,及时掌握本班课堂教学情况,每学期至少跟班听课二次。
5、导师要与辅导员(班主任)坚持互通情况,以便及时掌握学生学习和生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然后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克服困难,解决问题。
6、加强考试纪律教育,考前组织本班学生开好主题班会。考试期间除参加校、院规定的监考工作以外,应主动巡视本班考场。
7、认真填写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班级导师工作手册》,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有关会议,汇报本班学生的有关情况。
第六条 班级导师工作是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工作计入教师年工作量。担任本科生班级导师,经考核合格后,工作量按照48学时/学年计算。
第七条 本细则由经济学院党政联席会修订通过,自2023年3月起施行。原《经济学院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条例》(2018年9月修订)同时废止。